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所需资料: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时间:2007年1月到2007年4月30日 1、 全年账本、凭证,年度会计报表; 2、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上年度审计报告及汇算报告复印件; 4、 年度所有账户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 验资报告(新办企业); 6、 处终存货盘点表; 7、 有减免税、财产损失及坏账损失企业带税局审批表;
2006年工商年检范围:
年检时间:2007年3月1日至2007年6月31日 凡2006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其它经营单位(以下统称企业)。 年检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 5、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资产损益表。 6、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交经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7、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非法人分支机构应当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它经营单位还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